
东方希望晋中铝业有限公司与债务人山东某公司因货款发生合同纠纷,经两审,东方希望公司于2020年12月取得胜诉生效判决,但山东某公司不支付判决书载明的款项,东方希望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控,未发现山东某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裁定终本。
经委托,上海中朴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深入调查了债务人的财产关系,发现债务人的实控人将债务人所持股权转移至案外关联公司名下,过度支配和控制关联公司,造成法人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本所律师团队代理东方希望公司向法院提起股东损害债权人利益之诉,按公司法规定,要求债务人的股东及相关的关联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东方希望晋中铝业有限公司是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东方希望集团由我国著名民营企业家刘永行先生于1982年创立,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成长的第一批民营企业,目前总部位于上海浦东,旗下300余家子公司遍布中国28个省市自治区和越南、印尼、新加坡、柬埔寨等国家,位列“2023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35位。